——营口交运集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活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营口交运集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为主题,结合企业实际通过公交车和汽车客运场站电子显示屏等面向公众开展宣传,推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主题活动在国企落地见效;同时,为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在企业职工中广泛深入普及,号召集团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以下活动:
活动1:请登录“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保密知识专项竞答活动(4月21日起)
活动2:请登录“中国保密在线”网站收看《守望:红色保密往事》微纪录片(5月1日)
活动3:请登录国家保密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收看保密公益宣传片《指尖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