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近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东北能源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辽宁省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5〕6号)。从2025年3月1日起,我省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式运行。实际购电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电度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运行费折价不参与分时浮动。
按照文件要求,营口交运集团从2025年3月7日起,所属公共充电站实行全时段电价(3月1日至3月31日价格为0.628122元/度电);充电服务费价格不变。
望广大市民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