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6月,是主题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
公交车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流动的大家庭,又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交驾驶员,既要通过文明的窗口传递“亲情公交车文明大家庭”的服务理念,又要履行确保国家财产和乘客生命安全的重要职责。作为公交行业、公交驾驶员平日如此,“安全生产月”中更是如此,在向乘客提供优质、亲情服务的同时,还践行着“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
6月4日上午,公交五车队231路3023号车驾驶员陆扬,在运营中遇到一位女乘客,手提一个装有盛满白色透明液体水桶的包上车,便按规定予以询问:“乘客,你包里的桶装的什么?”答道:“是水”,陆扬说:“如果是水,请你喝一口”,女乘客说:“我不能喝”,陆扬强调说:“公司有规定,乘客不能带桶装不明液体乘车,如果你不能喝,就不能乘车,或者把水倒掉”。女乘客无奈将水倒掉后上车。上车后,该女乘客非常不理解,嘴里一直念念有词:“什么规定?谁规定的?哪那么多规定?……”并且拿手机对着陆扬开始拍照。此时,车内其他乘客觉得该女乘客此举对驾驶员不公,就纷纷对该女乘客予以指责,女乘客充耳不闻,并将驾驶员陆扬投诉至集团服务质量部,后经集团服务质量部调查,此投诉没能成立。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的道理世人皆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也深刻揭示着安全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位置所在。
陆扬,作为“最美公交司机”、“公交车文明驾驶员”、2017年度集团“十大标兵”,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深刻道理,践行着“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担当,筑牢了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第一道防线。作为头顶上嵌有诸多光环的陆扬来说,这是职责所在、使命所在。但此举对我们行业、我们企业来说,是难能可贵,是值得提倡的。这里我们想提示和弘扬的是,陆扬同志这种在岗位上认真履职尽责,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助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精神,是值得学习、表扬和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