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不力被严肃问责的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纪委决定,对以下六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
1、盖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局原副局长戴宝刚因监管不到位问题被问责。盖州市天祥碎石场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2009年2月建成投产至今,对周边环境造成扬尘污染。在此期间,盖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局监管不到位,未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盖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局原副局长戴宝刚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5月,戴宝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盖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朱永海、万福镇人大主席刘振国因履职不力问题被问责。2015年9月,万福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设计完工时间为2016年年底。截至调查组2017年5月调查时止,尚未完工。负责万福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的盖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朱永海和分管该项目动迁工作的万福镇人大主席刘振国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推进不力,影响了项目进度。2017年5月5日,朱永海、刘振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石桥市金桥中心小学校长王家宁、原校长孔祥金、副校长兼党总支书记黄维广因本校教师收受该校食堂及水站回扣款等问题被问责。2013年3月至2017年3月,金桥中心小学39名班主任老师收受该校食堂及水站回扣款147,104元;2013年3月11日,时任金桥中心小学校长孔祥金、副校长黄维广违反合同规定,召开学校班子会研究免去应由该校食堂承包者承担的水电费21,581元,王家宁、孔祥金、黄维广作为校领导,对该校教师的违纪行为不但未提醒制止,甚至带头违反纪律和相关规定。2017年6月,王家宁、黄维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孔祥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石桥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赵虹因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在办公室饮酒问题被问责。2017年9月13日中午12时,大石桥市残联原秘书长冯俊义与就业指导办主任曹爽在办公室共同饮酒至下午2时10分。赵虹身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对冯俊义、曹爽工作时间在办公室饮酒的行为未发现、制止,负有主体责任。2017年9月,赵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站前区教文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明权,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兼教文体局纪委书记陈星环分别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6年9月,站前区红旗小学秋季招生过程中,有关责任人把关不严,出现择班问题,引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刘明权、陈星环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招生工作中发生违纪问题,2017年1月,刘明权、陈星环受到通报批评。
6、西市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党组书记温桂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3年8月至2016年12月,温桂严在任西市区房征办主任期间,未及时将动迁户从临时安置的周转楼(营口市原第十中学教学楼)中迁出,导致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没有落实到位,温桂严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4月13日,温桂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以上被问责的10名党员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在管党治党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分管工作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对这些党员干部的问责再次表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小抓早、防微杜渐,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落实监督责任,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使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